为扎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近日,舒城县纪委研究出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正常化。
《实施办法》分七章十二条,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方式,以及问题及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等。
《实施办法》规定,突出监督重点,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汇报、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成立督查组等多种方式开展。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将按照分级负责、处置到位的原则,下达《督办通知单》(附后)督促限期查报结果或按监督执纪相关程序组织进一步调查核实。
县纪委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及领导干部奖励惩处、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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