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两节”作风建设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汪凌鸿   发布时间:2018-10-08 08:53   阅读量: 2162    ]

为确保过好“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舒城县人民法院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入手”,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能力,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强不强、“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效果好不好的重要标尺和考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印发文件。于节前转发了上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中共舒城县纪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舒纪发﹝2018﹞11号文件),印发了《舒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二是党课教育。9月下旬,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为全院干警上《学习新〈条例〉,明确新禁区,让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主题党课,并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四风”;对干警早提醒、早打招呼,教育干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 

三是微课警示。在“院领导工作群”“舒法之家”微信群中,及时推送《中秋国庆,反“四风”重点抓什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黑龙江多名法官被责令退出员额(刚刚通报35起典型案例)》等新近权威文章,启发干警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应急处置。要求节期加班的部门特别是执行局要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健全应急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

紧盯节日节点,强化监督检查

驻院纪检监察组高度关注“四风”新变化新问题,瞄准“十个严禁”,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值班、执行攻坚加班、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机关食堂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及时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格报备。节前对“两节”期间拟办喜庆事宜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严格做好报批报备工作。并提前对有关党员干警开展提醒谈话,做实预防工作;事中进行现场核实,未发现超规模操办等违纪现象。

二是专项检查。围绕“十个严禁”,节期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差申报、接受吃请等文件规定的9类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问题。还对节期值班、执行攻坚加班、包保“创城”等专项工作开展效能督察,有力促进了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的严格落实,促进了执行局和抽调参与执行攻坚、参与包保“创城”的党员干警全部到岗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运转。

三是明查暗访。节期院纪检监察组对5个基层法庭的值班情况、执行纪律情况开展了2次全覆盖实地察看或电话抽查,未发现脱岗、通讯不畅等违纪违规现象。同时,对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也进行了随机督查,未发现无公函接待和公车在非公务地点停放。

四是严肃执纪。院纪检监察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780806、2785106),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节期“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保持高度警觉。一旦获悉,将从严从速处置应对。一经查实,顶格处理,及时减少负面影响,并按规定报送处置结果。特别是对违反“十个严禁”的顶风违纪行为,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活动的扎实开展,尚未发现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使用、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9类问题及线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院将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持续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贯彻落实,努力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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