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三问”工作开展以来,舒城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工作结合,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县委副书记牵头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承担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日常工作,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抓紧整治。8月24日,十四届县委组织对24家县直单位开展第四轮巡察工作,将“三查三问”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推动“三查三问”。
依纪问责,妥善处置。通过自查自纠、督查检查等方式,全县查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力问题4个,组织约谈4人,提醒谈话6人;发现精准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问题9个,给予6人党政纪处分,对2个乡镇党委、1个垂直管理单位进行问责;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给予2人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人,责令2人作书面检查,问责1人;发现干部担当作为问题1个,已整改1个,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深刻剖析,敲响警钟。把“三查三问”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一起解决。8月份以来,全县有3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因扶贫、环保工作或因“四风”问题受到函询谈话以及诫勉的,在“讲严立”专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
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及时查缺补漏,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处置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切实抓好“三查三问”配套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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