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风向标  激励干部担当新作为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杜显灵   发布时间:2018-09-11 09:45   阅读量: 2189    ]

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县委坚持好干部标准和省委“六选六不选”要求,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促进干部担当有为。

二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打破用人上的天花板,拓宽视野,创新方式,真正把成绩突出、担当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个人实绩作为“第一道门槛”,在特色和亮点工作下找人。如在县征管局领导班子配备上,1名局长、2名副局长全部从征管局内部产生,组建了一支能征善战的班子队伍。2016年以来,县城城区征迁面积达110万m2,整个过程平稳有序。把基层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注重在基层一线选干部。2015年以来,12名乡镇党委书记交流担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14名乡镇长调整为乡镇党委书记,17名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担任乡镇长。2016年乡镇换届中,新进班子的63名干部全部来自基层。在急难险重工作中锻炼培养干部。先后选派县直1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选派120多名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驻村扶贫,先后有7名扶贫一线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遴选50名年轻干部,集中一年时间强化培训,参与县重点工程建设、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监督审查。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6年以来,先后对1名市人大代表、7名县人大代表、10名县政协委员、1名拟提拔重用领导干部、1名县级先进个人提名人选提出否决、暂缓或不宜提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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