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监察委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开庭审理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王晨晨   发布时间:2018-06-28 17:35   阅读量: 5398    ]

6月28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舒城县监察委移送的高峰乡挂任党委委员、朱湾村党支部书记、乡敬老院院长胡焕运贪污案。

这是舒城县监察委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2018年3月29日,舒城县纪委监委对胡焕运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等程序,于6月28日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胡焕运在担任高峰乡敬老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敬老院救济救灾、五保集中供养、社会捐赠等专用经费。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胡焕运当庭表示认罪,“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恳请法院考虑我自首坦白,给予从轻判决”。

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舒城县纪委监委特意组织全县22个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旁听此次庭审,现场接受法纪教育。庭审结束后,一名乡镇副镇长感触良多,“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共产党员,要为人民群众服务,不能因为金钱的诱惑就放弃自己的处事原则。一定要认真工作,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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