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加强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束晓春 杜显灵   发布时间:2018-03-23 14:53   阅读量: 2777    ]

 

近日,舒城县纪委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外出,必须遵守组织纪律,落实报备制度。

《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出差、出访,离县休假、学习等,都要事前进行报备。

《通知》明确报备对象包括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乡镇(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部室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在规定的时间向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纪委报告外,也要向县纪委办公室提交外出报告。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职务、往返时间、确切地点、具体事由等。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还要报备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所有报备对象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行程有变的,还要及时补充报告。

县纪委办公室将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迟报、瞒报、漏报及不按程序和规定报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视情节给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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