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纪委加强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坚持“严”字当头,把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维护好政治生态。
严格程序。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分送信访室、党风室、审理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逐一审查把关。在规定时限内,由各室主任对审核情况签字盖章确认,确保对审查对象廉洁情况准确权威回复。
严把事实。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严把事实关,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
严明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舒城县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9批503人次,其中3人因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被取消提名或暂缓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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