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18〕6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公开本部门预算。
一、舒城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机关部门职能
根据县委办【2002】48号,舒办发【2017】50号文件规定,县纪委、监察委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
3、检查处理党员违规违纪案件。
4、调查行使公权力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5、负责党风政风建设及纠风工作。
6、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8、对全县各级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管理、任用。
10、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舒城县纪委机关2018年主要任务
1、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肃党的纪律,加大巡查监督力度;
2、深化囯家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党;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5、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6、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委局机关本级预算;机关行政编制69人,2018年实有在编在岗人员56人,退休14人,聘用人员3人。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委因监督检查职能要求保留执法执勤用车3辆。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760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预算减少0.9 %,原因是3人员调出。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74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76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9 %,减少7万元,原因是3人员调出。基本支出64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3万元,住房公积金41万元,公车补贴43万,津贴补贴133万,奖金17万,养老保险71万,社会保障费25万,综合定额公用支出112万元,办案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 100万元,其中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室经费40万元,纪律审查场所工作经费20万元,县委巡查工作经费20万元,监察委员会工作经费2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2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7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福利费3万,日常维修费7万元,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办案支出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 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为0万元。
附件: 舒城县纪委2018年度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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