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村书记,没有约束好自己,以为天气炎热,喝一瓶啤酒没有事,确实是自己麻痹大意,我将严格按照镇党委、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引以为戒……”金安区毛坦厂镇大山寨村书记安某某谈起村里那顿“工作餐”,心里满是后悔。
2016年7月15日毛坦厂镇纪委在督查中发现,在林源饭店里有大山寨村的一张菜单,细心的督查人员发现菜单内含有啤酒,镇纪委立即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为了解决暑期抗旱用水问题,7月10日下午,大山寨村两委就如何修建村里的U形水槽同工匠徐某某进行商谈,议事结束时天色已黑,考虑到会后回家吃饭会很晚,村两委决定就近吃一顿工作餐。在村书记安某某等人到达饭店后,因为天气炎热,从饭店拿了3瓶啤酒,每人1瓶“降降温”,安某某作为村书记,未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意在工作用餐时安排啤酒,并带头饮用。
因违反“酒桌办公”有关规定精神,7月18日,经毛坦厂镇纪委研究决定,对安某某等三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以示警醒。
执纪者说:一瓶啤酒看似小事,折射的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纪律意识淡漠,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党员干部要破除“无酒不成席”“少喝没事情”的陋习,时刻提高警惕,以纪律为工作尺度,弛而不息纠“四风”,真正实现作风建设的大转变。纪检组织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快查快办,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这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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